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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尔顿制是帕克赫斯特创始的,因1920年在马萨诸塞州的道尔顿市中学实施而得名。它是以将学校还原为一个使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条件起实际作用的场所为宗旨的。它以自由与合作为根本原理。<br>
这里所谓的“自由“是指儿童按照自定步调(速度)学习一定的学科,而且不受其他因素的束缚,能兴趣盎然地持续学习。<br>
所谓“合作”,换言之,指的是团体生活的相互作用。<br>
根据这种自由与合作的原理,道尔顿制适用于小学四年级以上及中等学校。<br>
首先,它将原来的学科分为主要学科和将要学科。<br>
其次,儿童的学习以“作业指定”的方式进行。<br>
道尔顿制的特点在于,改善传统教授法几乎不顾及每个儿童本身特点的弊端,使学习者能按照自定的步调学习;针对传统方法中各科的课程时刻表不分优劣生一律平等的弊端,依据每个儿童学习各学科的难易度,适当分配课程时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