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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是适用于国际社会的法律。<br>
①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来分析:国际法是适用于国际社会的法。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广义的国际关系,即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其他具有国际法律人格的国际实体之间以及此等实体彼此之间的关系。但基于国际社会结构的基本情况,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一种法律体系。<br>
②从国际法的主体来分析:国际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仍然是国家。此外,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民族解放组织(处于形成期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国际实体也可成为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国际法原则上只规定国家间的权利义务。<br>
(2)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br>
①从国际法的形成方式来分析:国际社会没有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国际法是作为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的各国,在相互协议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无论是条约法还是国际习惯法,都必须有主权国家的明示同意或默示同意才能生效。<br>
②从国际法的实施方式来分析:国家不仅是自己应遵守的国际法规范的制定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又是这些约束它们自己的规范的解释者和执行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