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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时间:2022-01-04 20:13 关键词: 税法 注册会计师 会计考试

答案解析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本题考查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要求:撤回股权投资时,60万元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为投资收回,不属于应税收入;10万元为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为股息所得,属于应税收入但免税;30万元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应税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上此投资撤回的应纳税所得额=100-60-10=30(万元)。而企业计算会计利润时,投资收益=100-60=40(万元),即会计上认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因此,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40-3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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