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可以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因为生产的产品尽管主要用于B或者C进行组装,但是由于该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量,因此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在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甲企业应当调整其财务预算或预测,将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确定A生产产品的未来价格最佳估计数,而不是其内部转移价格。对于B和C而言,即使B和C组装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B和C的现金流入依赖于产品在两地之间的分配。B和C的未来现金流入不可能单独地确定。因此,B和C组合在一起是可以认定的、可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的资产组合。B和C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