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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国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努力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治国方略。<br>
(2)江泽民同志在1996年2月8日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会上,发表了题为“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2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针,并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br>
(3)在1997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