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是指各项政府支出所发生的“成本”与所得“收益”的对比关系。提高政府支出绩效,实际上就是政府通过相应的经济活动,达到“低成本、高收益、高效率”这样一种最优效果。当然,政府支出绩效与微观经济主体支出的绩效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别,这是因为,政府除像微观经济主体一样,可直接从事某些经济活动外,还处在宏观调控主体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成本与收益的计算范围不同。对微观经济主体来说,只需要分析发生在其自身范围内的直接的和有形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政府来说,则不仅仅要分析其自身范围内直接的和有形的成本与收益,还需要分析与政府部门有关的长期的、间接的和无形的成本与收益。二是双方在具体进行相关方案的选择的标准不相同。对微观经济主体来说,其经营目标是以追求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任何时候都不会选择亏本的方案;而政府则不同,其所追求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达到这个总体目标,有时牺牲局部利益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因此,在处理政府支出使用情况的过程中,政府就可能面对较为尴尬的境地,处理极为复杂棘手的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