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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绩效评价常用方法有“成本——收益”分析法、最低费用选择法、公共定价法。<br>
(1)所谓“成本——收益”分析法,是为政府支出项目或服务等提出实现建设目标的若干备选方案,并详细列出各种备选方案的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社会收益,以便分析比较项目或服务所带来的效益,并最终选择出最优的项目方案。这种方法需要有准确的成本和效益,但是相当多的政府支出的成本与收益都难以准确衡量,甚至有些就根本无法衡量,因此成本——收益分析的适用范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br>
(2)最低费用选择法,是指不必使用货币单位来计量备选的政府支出项目的社会效益,只需要计算所有每项备选项目的有形成本,并且把所花费的成本最低,作为政府支出项目择优选择方案的基本标准;<br>
(3)公共定价法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自身对市场也提供了大量满足社会公共产品需要的“排他性物品”,并且这些物品(和服务)也同样就涉及到与其他普通商品和服务一样的问题,即价格的确定。这种满足社会公共产品需要的“排他性物品”的定价问题就是所谓的公共定价,公共定价问题也是宏观经济学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