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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主要以下几种原则:<br>
(1)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br>
(2)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br>
(3)遗产所在地法。<br>
(4)合并制:极个别国家在解决涉外继承法律问题时,采取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的做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