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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于2013年12月20日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75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净残值为零。2015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50万元。问: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时间:2021-07-17 17:53 关键词:

答案解析

<p>2015年12月31日</p><p>账面净值=750-75×2=600(万元)</p><p>减值准备:600-550=50 (万元)</p><p>账面价值=750-75×2-50=550(万元)</p><p>计税基础=750-750×20%-600×20%=480(万元)</p><p>差异:550-480=70(万元) (未来期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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