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该案件中哪些属于取回权,金额为多少? ( )


A、第1号房产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的债务抵押

B、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的房屋

C、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万元

D、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G公司的到期债权100 万元

时间:2022-01-01 13:25 关键词:

答案解析

B
《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了取回权。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可以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