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本题考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选项干扰度较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则D选项不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选项不正确。依该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C选项正确。(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C为正确选项。考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