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开始转入全国规模的进攻。革命形势的猛烈发展,要求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进一步深入。<br> 早在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就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把抗日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947年10月,党中央又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无偿地没收地主的土地,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在党的领导下,解放军迅速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高潮。一年时间里,解放区有一亿多农民分得了土地。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亿万翻身农民掀起了参军、支前和生产的热潮,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提供了人力物力的可靠保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