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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五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内容、有总结。要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块,每个村(社)不少于1块。要督促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办公楼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5%以上;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