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收到乙的邮件,甲的主营业地在A市,则A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B、甲收到乙的邮件,甲无主营业地,但其在B市已居住了2年,则B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C、甲、乙可以约定乙所在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D、甲、乙可以约定某第三城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A、甲收到乙的邮件,甲的主营业地在A市,则A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B、甲收到乙的邮件,甲无主营业地,但其在B市已居住了2年,则B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C、甲、乙可以约定乙所在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D、甲、乙可以约定某第三城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时间:2021-12-30 15:23 关键词: 公安民警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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