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在社会学上,从一开始就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研究传统,<br> 一种是以孔德、斯宾塞等社会学创始者为代表,并经古典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涂尔干(E.Durkheim)发展后日趋成熟,他们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它们遵循着同样的方法论准则,都可以用普遍的因果律加以说明。因此,在方法论取向上,坚持社会科学应以自然科学为标准模式,建立统一的知识体系,并由此开创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且在很长时期里成为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主流。<br> 另一种是以韦伯等古典社会学家为代表,认为社会现象有其独特的性质和规律,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应确立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因此,韦伯将社会学的任务规定为试图对社会行动做出解释性理解,并由此形成了人文的、理解的社会学研究传统,19世纪下半叶开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实证主义社会学批评与抨击。<br> 第三种则是由马克思开创的批判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认为社会学理论知识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就在于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性检视,其基本特征就是不断强调社会学理论批判的、革命的性质,强调理论和理论家在改造、变革现实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反对那种旨在维护、修补现存社会结构的单纯解释性的“科学”研究和把现代工业社会的既定现实当作合法的做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