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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甲公司在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时,遭到银行拒绝,茬与银行交涉时,银行业务员张先生陈述的下列理由中,正确的有()。


A、合同中没有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B、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注明托收附寄单证的张数

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已累计3次未收回货款

D、本笔托收承付的金额只有9万元

时间:2021-12-30 03:34 关键词: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答案解析

A| B| C
(1)选项A:当事人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选项B:"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是当事人签发托收凭证的必须记载事项。(3)选项C: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暂停收款人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4)选项D: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