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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甲2010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占应纳税额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11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元,甲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如果被重伤的税务人员向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A.由被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被害人有物质损失,该物质损失既可以是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也可以是间接造成的

C、在法院审理结束之后,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E、被害人因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

时间:2021-12-29 12:55 关键词: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综合练习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答案解析

D| E
1.本题考核逃税罪的认定和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题中甲不构成逃税罪。2.本题考核抗税罪。如果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一个行为既构成了抗税罪,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应按照刑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即应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本题考核假释的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4.本题考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本题中税务人员重伤,不能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公诉案件中,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