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华的小说创作中存在着三种颠覆现实真实、重构精神真实的叙事策略。<br>一是打破“虚伪的现实”的理性秩序。怀疑现实秩序,意味着对现实理性秩序的怀疑。而余华用来戳穿“虚伪现实”面具的武器,便是他的第一种叙事策略,即以“暴力叙事”打破现实提供的理性秩序。余华小说中暴力事件来源于人物心中蠢蠢欲动的欲望。因此,暴力本身便是人类主体精神自我出场的一种形式。如《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我”在搭顺风车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场殴斗。当“我”为汽车司机的利益与人打架时,司机却对这件事漠不关心,甚至看着“我”被打坏的鼻子“表情越来越高兴”,最后司机跳上一辆拖拉机,“哈哈大笑”地离去了。在这部小说中,对暴力事件的叙述直接摧毁了现实存在的“文明秩序”,司机的行为无疑对现实真实构成了颠覆。<br>二是对超验事物的叙事还原。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读到了许多与现实相似的叙事细节。这些细节的真实性令人恍惚觉得它就存在于我们身边的现实之中,甚至真实得可以去触摸它们。但是,这些所谓的“真实”细节,只不过是余华对超验事物的叙事还原。可以这样理解,为了表现那些“真实得可以令人抚摸”的欲望和记忆,即作家心且中的精神真实,余华试图用叙事证明人类主体的精神,其实真实得如同可以触摸的客观现实。因此,在余华笔下,原本抽象的精神现象、虚无缥缈的超验事物就具有实在的“物性”。例如“他喘了一阵气,又将钢锯举了起来,随后用双手将鼻子向外拉,另一只手把钢锯放了进去,于是那鼻子秋千般地在脸上荡了起来”(《一九八六年》)。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些“真实”细节发生的故事背景,始终都是作家精神想象的产物,如兄弟相残、卖人肉、自残等。这些事件的精神烙印显而易见,但是,余华却把它们用写实的手法加以表现。那些在现实看来荒诞不经的事物,却在余华笔下充满了质感,“真实”地矗立着。<br>三是对精神事件的叙事重构。余华小说的叙事场景大多具有明显的虚拟性质,它处处渗透着形而上的精神意念,那些逼真的细节叙述就在这种超现实的叙事场景中清楚地表明了自身的精神属性。《往事与刑罚》建构了一个形而上的叙事语境,小说人物没有姓名,情节发展被错乱的时间搅得支离破碎,甚至故事的发生时间也在小说创作时间之后,这本身便表明了小说的虚拟性质。因此,无论余华对刑罚的细节展示得多么逼真,都无法改变那些细节叙述的虚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