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w省A县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该县城的一块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完成了土地征收、交纳土地出让金、前期开发等项工作,共计投资500万元。2008年3月,后因转向其他投资,将该项目以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公司。2010年3月,乙公司按照原批准用途建成商品房,并对外出售。甲公司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该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交纳土地增值税申报。
A、A.5
B、B.7
C、C.10
D、D.15
时间:2021-12-28 07:41
关键词:
城市房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