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产业组织理论的芝加哥学派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对哈佛学派的批判中崛起的,其代表人物是施蒂格勒、德姆塞茨、布罗曾、波斯纳等。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继承了奈特以来芝加哥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信奉自由市场经济中竞争机制的作用,强调新古典学派价格理论在产业活动分析中的适用性,坚持认为产业组织及公共政策问题仍然应该通过价格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力图重新把价格理论中完全竞争和垄断这两个传统概念作为剖析产业组织问题的基本概念,从而与哈佛学派在方法论上形成鲜明对照。其主要观点如下:<br> 1.即使市场中存在着某些垄断势力或不完全竞争,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进入规制,长期的竞争均衡状态在现实中也是能够成立的。<br> 2.即使市场是垄断的或高集中寡占,只要市场绩效是良好的,政府规制就没有必要。<br> 3.高集中产业中的高利润率与其说是资源配臵非效率的指标,倒不如说是生产效率的结果。<br> 4.除了政府的进入规制以外,由于真正的进入壁垒在实际中几乎不存在,因此市场中的现存企业都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br> 5.除个别部门,芝加哥学派在原则上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市场结构的干预,主张放松反托拉斯法的实施和政府规制政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