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于2005年1月2日购买了定期寿险和附加补偿性住院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医疗保险金额为20000元。缴费期限至2007年1月1日。当第二期缴费日期临近时,甲某尽管已收到缴费通知书,但由于工作繁忙,还是没有及时办理缴费手续。2006年1月18日,甲某骑摩托车不慎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经过近一个月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600元。甲某忽然想到自己去年曾买过保险,但第二年保险费至今未缴不知道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于是他先打客服电话咨询。甲某经过咨询后,得知尽管没有及时缴费,仍可以得到保险赔偿,其依据是()。
A、A.宽限期条款
B、复效条款
C、转化条款
D、协调给付条款
时间:2021-12-27 11:24
关键词:
中级保险专业
中级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