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土地使用权出售,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B、B.土地使用权赠与,其计税依据为土地市场价格
C、C.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计税依据为土地的原值
D、D.已购买公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时间:2021-12-27 11:21 关键词: 第七章其它税收制度 中级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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