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除经特定客户审批小组认定客户之外的“存量特定客户”,按一般客户审批流程进行授信审批(包括授信总量年审、新申报授信总量、授信条件变更、贸易融资额度延期等),严格执行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或“三位一体”相关要求和审批权限。
B、符合新模式中小企业客户界定标准的,全部按新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流程审批。
C、“存量特定客户”首次按“三位一体”审批时不得免上会。
D、除经“三位一体”审批的特定客户外,其余特定客户不再允许各受权机构审批临时通融权。
E、特定客户需纳入CCMS授信审批模块、且须总行核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