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关键线路:①→③→⑤→⑥(或B→E→G)。计算工期为390天,按此计划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br> 2、事件1: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延期没有超过总时差;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的风险。<br>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承包商承担该风险。<br> 事件3:能获得工期补偿,因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可抗力的工期风险;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br> 事件4: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建设单位的责任。<br> 事件5: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该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br> 3、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延期补偿为30天,因为考虑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或风险的事件1工作A延长10天;事件3中的工作C延长10天,事件4中的工作E延长30天,新的计算工期为420天,(420-390)=30天。<br> 4、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10天×1500元/天=1.5万元,因为工作A的延长导致该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了10天,工作B不予补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