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A公司可否向B公司追偿责任,为什么()


A、A.不可以,因为B公司不是承运人

B、可以,因为B公司要甲签发假提单

C、不可以,因为保函只有在托运人和承运人间有效

D、可以,因为B公司租船未按时到达指定港口且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

时间:2021-12-26 00:30 关键词: 司法卷一 司法卷二

答案解析

D
卖方即B公司承担租船责任,而船因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到达目的港,B公司此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请求A公司重开信用证,但B公司没有如实告知,所以应承担责任。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