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甲医院于2010年从乙药品经营公司购进各种品牌和规格的药品,总计付款80万元。2011年春节前夕,乙药品经营公司将5万元现金送给甲医院。甲医院将这5万元现金以会计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并没有存入甲医院的财务账户,也没有在财务账簿上记载,更没有给乙药品经营公司开具收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甲医院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是()


A、罚款

B、民事赔偿责任

C、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警告

E、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时间:2021-12-23 20:33 关键词: 卫生法律法规 上海住院医师公共科目

答案解析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