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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晦了病情。97年2月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


时间:2021-12-23 14:41 关键词: 保险学 经济学

答案解析

<p> 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晦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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