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定义为:以生物的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采取的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br>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世贸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中对各成员明确要求的,制定和实施植物检疫措施的依据,目的是使植物检疫对贸易的影响降到最低。<br>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分为三个阶段:<br>第一、开始阶段。一般有三种情形开始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一是从有害生物开始的风险分析,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二是从传播途径开始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确定某个商品或运输工具是否有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三是检疫政策调整开始的风险分析,分析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br>第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阶段。对于有害生物来说,主要分析有害生物定植的可能性、扩散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即决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是限定的有害生物及评估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可能性。<br>第三、有害生物风险管理阶段。主要评估可以备选的植物检疫措施的效率和作用,重点考虑各种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适用性。该阶段是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的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