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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

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

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

时间:2021-09-17 22:07 关键词: 债的概述 司法卷三

答案解析

A| B| C
本题涉及连带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将连带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可只向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连带债务人之一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