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坤到连发超市购物。在超市的入口处写有:“不得带包入内,本超市保留对顾客进行检查的权利。”当朱坤走出超市时被保安拦住,说要对其进行检查。朱坤无奈遂随保安到办公室打开手提包让保安检查,结果一无所有。朱坤要求超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但超市认为自己已经申明在先,且在办公室检查时并无旁人,不构成对朱坤某的侮辱。下列关于超市入口处所写的声明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 】
A、有效,是商家对顾客的要约
B、无效,是商家的单方意思表示
C、无效,因为内容违法
D、无效,因为侵犯顾客的人格尊严
时间:2021-09-08 14:13
关键词:
青书学堂
东北林业大学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