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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属于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学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过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合理使用的对象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应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合理使用成立的条件都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因此可以说合理使用也是一种特别的法定许可使用。许可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或权利合法受让者,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软件,并获得报酬的一种软件贸易形式。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都属于许可使用。法定许可,是指由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时,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强制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人达成使用作品的协议时,被拒绝人可以向法定部门申请并获得授权使用作品,但是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并且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