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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描述 某高层民用商住建筑,建筑面积为28096.26m2,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属一类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大楼内现有行政办公、旅馆住宿、民企公司、普通住户、网吧、商铺等多种用途用房,含商住业主60户,办公业主6户。大楼屋顶设置有1个容量为120m3的生活、消防共用水箱,地下室有2个容量分别为100m3的消防水池,楼内仅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设置有一根室内消火栓系统立管。大楼内消防安全由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楼20层仅有一处安全出口,且长期上锁;大楼东侧袋 形走道尽端两侧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超过20m;除地下一层的网吧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余楼层均未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仅有一根竖管,且未设置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十九层、二十层未安装室内消火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大楼西侧疏散楼梯大部分楼层设置铁门并上锁;部分楼层办公室隔断、吊项、墙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大楼内部电气线路明敷,未使用阻燃套管;防烟楼梯间及楼层走道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未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用电未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管理混乱。 针对本项目特点,请问高层民用建筑疏散通道应如何设置?


时间:2021-08-31 03:30 关键词: 案例5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一级消防工程师

答案解析

<p> 本项目中建筑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mdash;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br>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防火隔墙的单元式住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