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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 有房屋3间。各方对此3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3间应如何处理?( )


时间:2021-07-19 19:12 关键词:

答案解析

B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本案中,甲先于乙死亡,故在甲死亡时,甲的继承人有二位:乙和丙,但乙是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甲的财产由乙全部继承,丙做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而乙死亡时,乙的继承人只有丁,应由丁继承乙的全部财产。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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