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工业企业2017年3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销售收入12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660万元(不含印花税)。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3 000万元,办公楼建造成本4 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8 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时间:2021-07-19 12:46 关键词: 财会金融类 税务师 税法(一) 税法(二)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财务与会计 涉税服务实务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答案解析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4 800+3 000+660+6=8 4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