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式子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张某10月份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0000×(7.5-4)=35000(元),35000÷12=291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916.67×10%-105)×12=2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