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 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 000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 0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 000元,税额1 76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 000 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 000元、装饰费10 000 元,税额合计34 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 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 000元、税额850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 000 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 000 000元,销售额中有800 000元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


时间:2021-07-19 12:45 关键词: 财会金融类 税务师 税法(一) 税法(二)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财务与会计 涉税服务实务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答案解析

增值税进项税额=137 088+1 760+56 603.77+34 000+850=230 301.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