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日化企业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生产和销售日化产品的情况如下:(1)从国内企业购进生产日化产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税金为34万元。购进仪器1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2万元,税金为2.04万元。(2)将上述购进原材料的40%委托日化企业乙生产化妆品,取得了日化企业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加工费为6.1万元,含日化企业乙为加工该化妆品代垫的辅料0.1万元。(3)销售应税自产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80万元,销售普通护肤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4)将自产的一批化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某单位,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该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30%) 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时间:2021-07-19 12:44 关键词: 财会金融类 税务师 税法(一) 税法(二)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财务与会计 涉税服务实务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答案解析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53.85-37.08=116.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