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形成的收入,主要包括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收取的使用费收入等。</p><p>(1)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要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p><p>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p><p>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p><p>(2)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不同的使用费收入,其收费时间和方法各不相同。企业采用不同的收费时间和方法时,使用费收入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确认与计量:</p><p>①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p><p>②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