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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单位:月)。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停工2个月;事件二:因施工单位的供货商失误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延期1个月;事件三:因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F工作返工延误2个月。 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要求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时间:2021-07-19 11:39 关键词: 建筑工程类 建筑师 一级建筑师 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1A42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答案解析

<p> 事件一:对K工作的工期索赔不能成立。 </p> <p> 理由:K工作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延误理应得到索赔,但K工作有3个月的总时差大于耽误的时间,不影响总工期,因此索赔不能成立 </p> <p> 事件二:对H工作的工期索赔不能成立。 </p> <p> 理由:H工作因施工单位的供货商失误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造成延误,应当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损失,因此索赔不能成立; </p> <p> 事件三:<span style="font-family:inherit;font-style:inherit;font-weight:inherit;color:#333333;line-height:20px;background-color:#F2F2F2;">F工作返工延误2个月,索赔不成立</span> </p> <p> F工作是因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延误2个月,理应索赔,但F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等于延误的时间,不影响总工期,因此索赔不能成立。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