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1)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组建和终止容易;创建成本低;税后利润归个人所有;决策权完集中于企业主;没有信息披露的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由个人负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投资规模和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主的个能力有限;势单力薄;企业寿命有限(2)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优点:能力互补,提高了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融资能力和发展空间;利润分享机制灵活;较少的法规管制,较强的灵活性;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避免双重课税. 合伙企业的缺点: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较难处理,管理协调成本较高;潜在的个性和权力冲突;产权流动受限制;企业规模和融资能力仍受限制;企业寿命不会太久(3)公司制企业:公司,即公司制企业,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具有如下特征: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它是企业法人;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决策权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 其优点:股东的有限责任.资本相对集中,再融资能力强.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稳定,有利于企业的扩张.所有权转让方便灵活. 其缺点:组建成本高,花费时间长.双重纳税.委托代理矛盾.信息的完全披露.所受法律管制较多。</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