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答:</p><p>(1)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理由有三:第一,张某是消费者,不是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是仅发生在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消费者张某所抄写的商品价格,对进入超市的人是公开的,并不是秘密;第三,张某抄价格进行比较的行为是在行使消费者知悉真情的权利,不属于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p><p>(2)商场在入口处张贴店规,在法律上属于店堂告示。店堂告示的效力要视其具体内容而定:若其内容公平、合理,则有效;若其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则其内容无效。本店堂告示里的第3项内容不公平、不合理,因此该项内客无效。</p><p>(3)商场的一系列行为侵害了张某的消费者权益。张某的知悉真情权和获得尊重权受到了侵犯。</p><p><br></p>
答:(1)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理由有三:第一,张某是消费者,不是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是仅发生在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消费者张某所抄写的商品价格,对进入超市的人是公开的,并不是秘密;第三,张某抄价格进行比较的行为是在行使消费者知悉真情的权利,不属于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2)商场在入口处张贴店规,在法律上属于店堂告示。店堂告示的效力要视其具体内容而定:若其内容公平、合理,则有效;若其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则其内容无效。本店堂告示里的第3项内容不公平、不合理,因此该项内客无效。(3)商场的一系列行为侵害了张某的消费者权益。张某的知悉真情权和获得尊重权受到了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