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合理;<br> 建设单位做法:合理;<br> 本工程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应该是:10年。
先审题,背景资料中两处提到保温工程保修期:
(1)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10年;
(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保温工程保修期限承诺保修5年。
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应保修5年,建设单位认为应保修10年,二者必有其一做法不合理。
施工单位的理由: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只需保修5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5年,为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也就是说≥5年都满足要求。
那么,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的10年同样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下,按保修年限长的时间为准。
反之,如果原合同约定时间少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则应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年限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