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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共15层,采用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1日,合同工期为13个月。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2011年4月3日,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较大差异,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日。 事件二。2011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地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日。 事件三。2011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日罕见的大暴雨,造成窝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日。暴雨后清理现场、修复损坏的工程发生费用2万元,工期增加1日。 事件四。2011年9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力口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日,施工单位在2012年3月竣工结算时提出了该项索赔要求。 事件五。一工人在施工中不慎从5层窗户掉落到一层地面,不治身亡。 事件六。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窗户形状与图纸不符,一层框架梁尺寸与图纸有出入。 上述事件中,除第三项外,其他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可提出哪些索赔?说明理由。


时间:2023-02-02 18:33 关键词: CMS专题

答案解析

事件一的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所以索赔成立;从提供的背景资料看,因为事件一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br> 事件二的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br> 事件三中罕见大暴雨造成的窝工费用不能索赔,工期可以索赔,因为罕见的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可以顺延,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不能索赔。但是清理现场、修复损坏的工程费用可以得到补偿,工期也可以顺延。<br> 事件四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施工单位在2012年3月竣工结算时才提出了该项索赔要求,距离索赔事件发生时间已超过了28日,不满足索赔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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