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A项可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本题中简称《规定》)第10条,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A项中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乙公司可以免除交货责任。B项不可免,B项属于记名提单免除责任的情况,依《规定》第9条,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本题中是"凭指示"提单,不是记名提单,B项不可免,CD项可免,依《规定》第8条,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入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