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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给定资料】  1.2012年3月21日.据新华网消息,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21日公布的银行业客户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银行收费不合理是客户最不满意的问题,其次为银行泄漏和滥用客户个人信息,客户对银行服务的实际感受也普遍低于预期。  据了解,此次测评以银行对个人业务服务为主要内容,包括:整体客户满意度、营业厅服务、网上银行以及银行卡业务。测评对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15家国内银行业务占有率较高银行。调查的被访者中,21~30岁的年轻群体占45.9%,31~40岁的群体占19%,其他年龄层所占比例接近;男性被访者为61.9%,女性被访者为38.1%。  测评结果显示,银行业客户满意度得分为77.4分。其中,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以及平安银行10家银行的满意度得分高于行业平均得分,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和农业银行的满意度得分低于行业平均得分。  测评发现,客户对“跨行转账、提款手续费”和“年费、小额管理费”评价较低,分别为68.56分和70.67分。客户不满意的另一问题是银行泄漏和滥用客户个人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被银行泄露,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打电话推销保险和理财产品等。除邮政储蓄银行外,客户对其他银行服务的质量感知全部低于预期。在银行服务的各主要环节中,营业厅服务方面,“服务态度”得分最高,“等候时间”得分最低;网上银行“易操作性”和“功能性”得分较低。  2.银行垄断、霸道,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银行垄断暴露出来的积弊,深深地刺痛了民众。比如,银行收费7年增加10倍,银行乱收费越清越多。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  与银行收费越来越多成反比的是银行的服务质量。态度蛮横,拒收零钞,对小面额要收取点钞费;嫌贫爱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开通VIP窗口,对有钱人优先办理,让穷人排长队等候;见钱眼开,比如借换折停办存折业务,变相逼储户办卡,为收取更多卡年费打算盘;银行出错给储户多付钱,不退钱就是盗窃,要坐牢,而储户收到银行假钞或少给储户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比如,近日微博爆料某银行ATM机吐假钞,但银行坚决否认,但另有银行“内部人士”却说“不敢保证ATM机取出百分之百真钞”;银行收费,事先不打招呼,也不跟储户签约,想收就收,想扣就扣;给储户设陷阱,鼓励储户设密码,存款丢了储户负责,而银行内部人士爆料,存款“不设密码更安全”。  银行垄断的最大问题还是利差太大。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和贷款利息差高达3.15%至3.55%,而在美国等国家存贷款利率差只有0.3%左右。通胀高,银行利差大,储户赔,银行赚。据悉,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创历史新高,达10412亿元,以13亿人口计算,银行相当于从每人手中赚走近800元纯利,日均获利28.5亿元。银行正是一边大肆收费,一边享受着比美国高出10倍多的利差,银行利润太高,连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但在银行赚钱赚得“不好意思”的同时。居民储蓄存款损失高达5836亿元,相当于13亿人每人损失449元。  银行赚钱赚得“不好意思”还暴露出另一个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实体企业利润低,实体经济“空心化”。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4544亿元,按企业人数计算。税后人均净利润不足5万元;而银行人均利润约50万元,是工业企业的12倍,高于烟草制品业和“两桶油”。  3.现在,我国的真实状况是对商业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备。《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虽然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能,但并没有考虑到中国现有金融市场未实现充分竞争的特有状况,对监督商业银行收费方面的规定过于宽泛,尤其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除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外,其它银行收费行为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狭窄,而没有对市场调节价范围进行必要的限制,从而不能有效遏制银行收费冲动;另外,《办法》的规定与基本法律相抵触。比如《商业银行法》第50条明确规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很显然,《办法》给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超越了《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权限,这无疑给商业银行乱收费留下隐患。  商业银行垄断由来已久,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法律上要通过制定细则不断完备以外。更重要的是打破现存的垄断局面,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相关部门应当适度放宽商业银行设立的行政审批条件,让更多的外资银行进人中国的商业银行市场;同时应当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放松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适度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让民间金融也能真正走到阳光下与商业银行展开公平的竞争。只有这样,中国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的特权才会逐渐消除,中国商业银行的暴利才会终结。  2012年4月1日到3日,温家宝同志到广西、福建等地调研,在谈及企业融资问题时,他说:“我们银行获得利润太容易了。为什么呢?就是少数几大家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只能到它那儿贷款才贷得来,别的地方很困难。我们现在所以解决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根本来讲,还是要打破垄断。中央已经统一了这个思想。”  4.2012年5月3日,胡锦涛同志出席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式并做重要讲话。在本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中方承诺将稳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利润的中央国企和省级国企的数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继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中方鼓励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增加红利支付。  近年来,在西方,人们很快对发展中国家盛行的国家资本主义形成这样一种共识:国家资本主义是这些国家的权力经济基础,并且正在对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和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国际经济体系构成威胁。其中,中国被视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因为和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存在着一个无比庞大并且日益扩张的国有经济部门。西方现在普遍地把中国视为“国家资本主义主导”下的权威主义政治体系。这种新概念正在形成,很多国家也开始针对这种情形制定对应的中国策略。很显然,这种概念也已经开始表现在西方政府的对华政策,从而对中国产生直接的影响。例如,西方的这种认知已经对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构成了严重的阻力,中国的国企在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频频遭遇西方政府强大的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抵制。  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政府通过诸如“抓大放小”改革战略使得从前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很快摆脱了大亏损的困境。今天,庞大的国企已经成为中国所说的“举国体制”的工具。对外界来说,它是中国国家权力的象征。不过,“国家资本主义”一旦成为主导经济形态,对中国内部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民富才能国强,这是世界经济历史的经验。在西方,尽管在国家和市场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但政府从来不会把市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政府规制市场,但不是控制市场。市场创造财富之后,政府才会有能力进行社会改革,保障社会成员的经济权利。  “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国家或者国家的代理者通过各种机制包括政治、行政、市场等等,有效地把财富从“民”转移到“国”。但是,从长远来看,民弱必然导致国弱。应当看到,国富并不必然导致国强,在中国尤其如此。在中国的体制环境下,国企并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国家的代理者。所谓的国家资本主义所积累的财富并不能为政府所支配,而是为少数代理者所支配。在很多情形下,这些代理者的行为已经大大超越了政府的控制。或者说,这个领域的存在不但没有使得政府更强大,反而是有效地制约着政府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资本主义”正在快速地导致社会资源枯竭。社会资源一旦枯竭,政府就会失去经济基础,进而是政治基础。  5.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2年头两个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出现下降,其中,央企的利润下降了两成,地方国企下降了一成。上一次出现利润下滑,还是在三年前全球金融危机最低谷时。已有不少央企向国资委反映,同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相比。当前形势可能更为严峻。  这些年风光无限的大国企显出了增长颓势,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当前中国整体经济减速的必然结果,毕竟世界经济整体表现不佳,国内经济也在减速调整之中。但中国的经济结构有其特殊性,换一个角度,与其说国企低靡是经济大环境的结果,不如说正是这些年的国企扩张,才导致了今天中国经济的难局。从很大程度上讲。今天中国经济显露出滞胀的风险,民间内需始终难以提振,结构失衡依旧,正是过去数年“国进民退”的必然结局。  很多人可能被国企强劲的盈利能力所迷惑,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表象,在这个表象之下是这样的事实:前40家央企的利润几乎占央企全部利润的90%以上,前15家的利润更是占到了75%以上。而这15家企业也好,40家企业也好,绝大多数都集中在金融、地产、通讯、资源等行业,这些巨头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基础资源,依靠其独特的优势地位而实现了高利润。与其说是其盈利能力强,不如说是收费能力强更为确切。  有人收费自然要有人埋单,国企的高运作成本传导给了下游的弱势企业和个人。民营企业必须付出更高的价格去购买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这导致民营企业的利润空间被逐渐挤压,以致微利甚至亏损。广大的民营出口企业面临的高成本困境,原因就在于此。  6.对于如何定位和经营国企,成熟的市场国家早已有了一些基本共识,比如国企要尽可能地退出竞争领域、经营活动必须公开并接受议会和民众的监督、政企分开、官员不得任职管理层等等。  以电信业为例,除美国等少数电信私营国家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原来的电信都是政企合一的。电信部门既管经营,也负责电信的规划和管理,所以在这些国家,建立电信业竞争机制的第一步都是把原来电信部门的经营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成立负责经营的电信公司和负责管理的电信管理局。这些国家中最早实行电信政企分开的是日本。1952年,日本电信政企正式分开,分为主管经营的日本电话电报公司(NTT)和日本国际电话公司(KDD)及电信管理部门邮政省电气通信局。其次是英国,1984年将原来的电信部门分为电信管理局和英国电信公司(BT)。法国和德国电信于90年代初政企分开。实行政企分开后,管理部门与企业不再有利益瓜葛,管理部门公正地制定法规,监督法规的实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竞争者。从而,可以真正实现打破垄断、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再来看竞争为垄断企业带来了什么?以英国电力行业改革为例,英国规定发电、输电和供电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在发电市场、售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输电则由全国电网公司独家经营。这样,英国的电力行业就形成多家发电公司、多家配电公司和一家输电公司的格局。这种对垄断性业务和非垄断性业务的区分、政府控制范围的缩小和竞争机制的引入,使英国电力公司的效率大大提高。改革8年来,英国电力生产改变了过去供不应求的局面,国家不再补贴电力,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电价大幅度下降。扣除通胀因素,8年间实际电价下降了25%。  开放国内垄断行业市场,是各国电信竞争机制建立的关键措施。例如,美国电信市场开放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取消原来垄断公司对网络和电信业务的独营权力,允许成立新电信公司和建立新网络从事电信业务。②鼓励没有自己网络的新公司经营电信,只要符合电信管理标准,就可以租用其他公司的线路开展经营业务,有网络的公司对没有自己网络的运营公司不得歧视。③允许其他行业加入电信业基本业务经营。  7.2012年2月13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职务消费监管办法》),第一次从制度层面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行为进行规范。  众所周知。相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职务消费行为由于长期以来存在诸多制度漏洞,而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职务行为究竟如何界定,标准如何,一直以来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对职务行为的常态化、制度化的管理也没有提上日程。正因为如此,职务消费成为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腐败行为的重灾区,如高严、陈同海等人的职务消费腐败惊人。  就此而言,这次四部委出台《职务消费监管办法》,弥补了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监管方面的制度缺漏。  从具体的规定看,《职务消费监管办法》对目前国有企业负责人常见的一些不合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明确列举了12种属于严格禁止的职务消费行为。这12种职务消费行为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奢侈浪费行为,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二是打着职务消费的旗号“公款私用”,包括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等。此类公款私用,大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也是目前国企负责人公务消费的重点整治领域。  三是刻意规避相关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者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消费支出、固定资产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等。  总之,《职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行为,减少腐败和各种浪费,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制度进步。但其真正的生命力,仍在于监督和落实。  8.“重大问题绝不能含糊,国企一定要坚持做大做强。”在接受《嘹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Y如此表示,“不是‘要不要保留’的问题,而是‘必须保留,如何搞好’的问题。”他谈到,当代国家问的竞争。在经济层面的直接表现就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在关系国家安全与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既是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也是出于国家战略的需要。“特别是其中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是维护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和民生建设的支撑,是以自主创新支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经济基础。”研究员Y说。  对于做大做强国企的重要意义,国情专家、清华大学教授H曾有一段论述: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然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后发国家,依靠私营企业很难赶上发达国家。在南北竞争的背景下,在西方国家独占、主导、垄断的前提下,你只能培养自己的500强航母,而不是摧毁它。  H说,国有企业可能因为老体制生锈了,可以给它除除锈,改革机制,卸掉包袱,让它向新型企业转变,但绝对不能把它变成私营企业。俄罗斯当年全部私有化,导致列宁称之为“国家脊梁”的国有企业都没有了。中国则是“抓大放小”,保证了国家安全的完整性。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国家脊梁真正培养起来。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J的观点同样很明确。他认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国有企业仍将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关键性地位。而且,既然中国需要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优越性,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其他类型的企业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国有企业就一定要办成真正名副其实的国有企业。他相信,这些国有企业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积极的力量之一,并且能够有效发挥宏观经济控制力的作用。此外,他还特别强调,鉴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国有企业在我国将占有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更高的比重。  9.2012年3月2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会议上表示,今年将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向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调整集中,在收缩国有经济战线的同时做优做强一批国有企业。同时,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邮电、铁路、电信等领域的改革,今年要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的方案。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之上,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范围,推动广电、电信双向进入和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问题】  “给定资料”提到我国银行垄断所暴露出来的积弊。假定你是全国政协委员,请根据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草拟一份《关于商业银行垄断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要求:问题明确,所提建议可行、有针对性。不超过500字。


时间:2022-09-30 12:45 关键词: 地方公务员 贵州

答案解析

<br>提案人:×××<br>案由:关于商业银行垄断问题及建议的提案<br>内容:<br> 一、我国商业银行垄断带来的主要问题<br>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垄断带来的弊病逐渐显现,客户满意度大幅下降。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br> 一是收费不合理。银行收费项目多,乱收费情况屡禁不止,跨行收费、提款手续费、小额管理费等费用较高。二是服务质量差。客户等候时间长、服务态度差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存在信息安全问题。银行泄露和滥用客户个人信息,对客户的财产和安全造成威胁。四是存贷款利率差大。银行存款和贷款利息相差较多,造成居民存款损失和中小企业贷款难。<br> 二、解决的对策及建议<br> 1.完善法律细则。充分考虑我国现有金融市场的特有情况,细化银行收费规定,修订与法律相冲突的法规办法,有效遏制银行收费冲动。<br> 2.加强行政监管。建议有关部门设立消费者金融权益维护的专门机构,在方便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同时,加强对银行服务的监督,促进银行业自身改革及良性发展。<br> 3.引入竞争机制。放宽行政审批条件,放松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适度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让民间金融能与商业银行公平竞争,逐渐消除商业银行的特权和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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