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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1条,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规定值的30%确定,但在本题的建筑中,只是小部分区域经营瓷砖、家具和各种灯饰,人员密度仍需要按照该建筑的主要商业用途来确定,故人员密度不能折减。东防火分区的疏散人数为三1800x0.50=900(人);西防火分区的疏散人数为2200x0.50=1100(人)。该建筑层数为5层,该建筑的百人最小疏散净宽度应为1.00m,西防火分区的最小总净宽为1100x1.00/100=11(m);东防火分区的最小总净宽为900x1.00/100=9(m)。根据第5.5.9条,建筑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所以西防火分区通向东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的宽度不应大于11x0.3=3.3(m);东防火分区所需的最小疏散总净宽为3.3+9=12.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