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一)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招标申请书且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出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单位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2.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原因何在?  3.从上述背景资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时间:2021-07-17 22:37 关键词:

答案解析

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br />  (1)制订招标方案。<br />  (2)组织资格预审。<br />  (3)编制发售招标文件。<br />  (4)踏勘现场。<br />  (5)招标预备会。<br />  (6)编制提交投标文件。<br />  (7)组建评标委员会。<br />  (8)开标。<br />  (9)评标。<br />  (10)中标。<br />  (11)签订合同。<br />  2.(1)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不合法。<br />  (2)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家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br />  3.(1)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br />  (2)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三级,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