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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取总额”与“取净额”这两种数据汇总方式,是就某个单位(部门)自身的情况,或者,任意两个单位(部门)之间的情况而言的。以国民核算中的金融数据为例。在“取总额”的情形下,某个单位(或部门)同一项金融工具的资产方与负债方是被分别记录的,并且,同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增加与减少也被分别记录、不予抵销。“取净额”则是将同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增加与减少相抵后记录为净增加。<br>
比较而言,取净额的方式会损失许多有用的金融交易信息,而取总额的方式则能够提供更为详尽、完备的核算数据。但是,由于国民经济核算通常是从宏观角度来搜集和组织各种数据资料的,有些金融流量往往还需要利用资产负债存量来加以推算,因此,某种程度的取净额又是不可避免的。所以,SNA的做法是,仅对于部分金融交易或其他经济交易流量,采用取净额的方式记录有关数据。常见的情形如,把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增加与减少相抵后分别记录“金融资产的净获得”与“金融负债的净发生”,把生产税与政府对生产者的补贴(负的生产税)相抵后记录“生产税净额”,把存货的增加与减少相抵后记录“存货变动”,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本消耗(负的固定资本形成)相抵后记录“固定资本形成净额”,等等。同时,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还在给出取净额结果的同时,列示被“轧差”的原数据。例如,在“净出口”之下列出“出口”和“进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