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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领袖,近代中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法律思想以三民主义为理论基础,也是三民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法律思想与近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反映孙中山法律思想的主要著作有《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等。<br>
(1)三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br>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阶段。<br>
(2)“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律思想<br>
孙中山曾将他的“三民主义”的“一贯之精神”概括为“自由、平等、博爱”。孙中山怀着真诚的愿望,借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口号,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法律制度,谋求建立法治国家,争取祖国的独立和富强。<br>
(3)五权宪法和权能分治学说<br>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他试图通过“五权宪法”来保证人民主权和直接民权。<br>
“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