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应当由发包人统一管理
B、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也应当预留在财政部门。
C、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D、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缺陷责任期结束。
A、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应当由发包人统一管理
B、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也应当预留在财政部门。
C、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D、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缺陷责任期结束。
时间:2021-07-17 22:16 关键词: 建筑工程类 监理师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